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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精神:团结、务实、创新、奉献 质量方针: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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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托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,是确保全体儿童入托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,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,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及省卫生厅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《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》(浙卫发〔2006〕317号)的相关精神,我市于近期开展入学入托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。一、查验对象 1、托幼机构、小学每年新入托、入学和学期中转学的儿童。 2、在校(托幼机构)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。 二、判断标准 我省纳入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的为卡介苗、乙肝疫苗、脊灰糖丸、百白破疫苗、麻疹疫苗、白破二联疫苗、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8种疫苗,按照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》中规定的免疫程序,根据查验对象的预防接种证,未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,即为需补种的儿童。 三、督导检查 托幼机构、学校实施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;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托幼机构、学校和接种单位进行技术指导,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等;预防接种单位指导、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证工作,儿童补证、补种工作等督导检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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