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精神团结、务实、创新、奉献      质量方针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有效
首  页
中心简介
疾控动态
健康咨询
法律法规
服务指南
公  告
兰溪市疾控中心宣传栏
  • 我市召开麻疹疫苗和脊灰糖丸强化免疫工作会议(2008-12-19)
  • 省卫生厅督查组来兰督查农村公共卫生工作(2008-11-24)
  • 中心开展对农村基层防保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(2008-11-21)
  • 中心开展旅店业公共用品、用具专项监测工作(2008-11-07)
  • 中心“创卫”工作接受省复评组检查(2008-10-29)
  • 中心开展2008年健康教育监测工作(2008-10-20)
  • 中心开展第二个“世界狂犬病日”活动(2008-09-30)
  • 中心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(2008-09-23)

  •  

    入托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

     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,是确保全体儿童入托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,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,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及省卫生厅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《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》(浙卫发〔2006〕317号)的相关精神,我市于近期开展入学入托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。
      一、查验对象
      1、托幼机构、小学每年新入托、入学和学期中转学的儿童。
      2、在校(托幼机构)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。
      二、判断标准
      我省纳入国家儿童免疫规划的为卡介苗、乙肝疫苗、脊灰糖丸、百白破疫苗、麻疹疫苗、白破二联疫苗、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8种疫苗,按照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》中规定的免疫程序,根据查验对象的预防接种证,未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疫苗接种的儿童,即为需补种的儿童。
      三、督导检查
      托幼机构、学校实施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;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托幼机构、学校和接种单位进行技术指导,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等;预防接种单位指导、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证工作,儿童补证、补种工作等督导检查。
    您是第位到访者

    版权所有:兰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:浙江省兰溪市聚仁路35号 电话号码:0579-88823635  邮编:321100

    网址:www.lxcdc.org.cn E-mail:lx.cdc@163.comlxscdc@163.com